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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评审

2024-04-29

受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负责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进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24号)和《江西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92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4月29日,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对我公司编制的《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验收。评审验收会由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主持,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我公司技术人员参加了验收会议。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领导到会指导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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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星子镇沙山村,行业分类为水上运输辅助活动,项目投资约162617万元,建设规模:建设5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其中3个散货泊位,2个件杂泊位(结构按照5000吨级),占用岸线总长度为530m。运输货种主要为砂石料、石材及其他件杂货种,货物吞吐量1250万吨/年。

专家组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对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提出了6项意见。专家组提出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

庐山市卫健委参会领导在评审会上强调,企业要加强与评价机构沟通与合作,应对评审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尽快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企业相关负责人做表态发言,尽快按照此次评审会提出相关要求切实完成整改,将持续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此次评审取得预期效果,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做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助推相关企业健康、稳定运行。

                                                   (撰稿人:职业卫生事业部 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