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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矿石胶带运输管廊及矿山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

2024-12-11

项目名称

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矿石胶带运输管廊及矿山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526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宜丰县花桥乡白市村(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为赵顺荣。经营范围包括陶瓷土开采、销售;矿产品批发零售;锂电产业项目建设和产品开发、营销、咨询及策划;锂电新能源及其他矿产资源产业投资与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为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的瓷石矿通过汽车运输至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选矿厂进行后续加工,规模为300t/a,后期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矿山规模拟扩建至900t/a

新常态经济发展环境下,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分别制定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矿山清洁生产、绿色矿山建设。汽车公路运输一方面运力有限,另一方面沿途粉尘污染、破坏道路。在此背景下,为加强矿区生态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加快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公司提出从矿区到选矿厂建设一条环保型胶带运输管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主席令[2021]88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77号修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矿石胶带运输管廊及矿山配套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我公司项目组对拟建项目进行了现场调研、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拟建项目资料。根据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建设等工程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危险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关安全对策措施。对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并经过与企业多次沟通,编制本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矿石胶带运输管廊及矿山配套项目规划合理,选址得当,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设备选型可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在后续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41114

报告编制人

罗小苟、谢继云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蔡锦仙

过控负责人

邹乐兴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罗小苟

S011035000110192001608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组员

谢继云

S011035000110203001176

三级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卞书娟

S011032000110192001007

二级

项目组员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1127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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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矿石胶带运输管廊及矿山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