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永新县自在亭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永新县自在亭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位于永新县才丰乡联合村(220国道1857公里处),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30705769768Y,负责人:刘贤盛。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零售。因环保部门要求对埋地油罐进行防渗改造,永新县自在亭加油站2018年12月底将油罐更换为双层罐,改造后油罐的容量和数量均未改变。为了符合计量及安全要求,该加油站在2022年11月对加油机进行了更新,由原来的1#、4#双枪汽油加油机、2#、3#单枪柴油加油机更换为现在的1#双枪汽油加油机(利旧)、2#、3#双枪柴油加油机、4#四枪汽油加油机(其中2枪92#、2枪95#),更换后由原来的4台6枪加油机更换为4台10枪加油机。该加油站未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该加油站现设有汽油、柴油加油机各2台共10枪,其中1#汽油加油机双枪,4#汽油加油机4枪,2#、3#柴油加油机均为双枪。该站埋地油罐5个,其中1#和5#为20m392#汽油罐,2#为20m395#汽油罐,3#和4#为20m30#柴油储罐,柴油折半计入汽油后总量为80m3,该加油站经营规模为三级加油站。 该站2020年07月28日取得了由吉安市商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吉0002号。证书有效期2020年07月28日至2025年07月27日。2020年07月16日,取得了吉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吉危化经字【2020】360800000050号,证书有效期2020年07月16日至2023年07月15日。2004年12月20日,2004年12月20日取得了永新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下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文号:永公消验字[2004]第4号。2023年04月17日取得了吉安市蓝天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1152017006雷检字[2023]91039,结论合格。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6日。 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吉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
评价结论: 结论:永新县自在亭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该站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永新县自在亭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3年5月11日 | 报告编制人 | 林庆水 |
报告审核人 | 曾祥荣 | 技术负责人 | 刘宇澄 | 过控负责人 | 吴名燕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林庆水 | S011035000110192001611 | 二级 |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写 |
沈卫平 | S01104100011019200245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查 |
姚 军 | S011035000110201000601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李 晶 | 1500000000200342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高小平 | 1200000000300506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年06月02日 | 项目所在地区:永新县才丰乡联合村(220国道1857公里处) |


3-永新县自在亭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安全 现状-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