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应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崇仁县分公司委托,邀请了陈绍寿、张璐、刘斯忠等三位江西省职业卫生专家库成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崇仁县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评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实施现场验收。本次评审会议由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崇仁县分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王劲林主持。

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涉及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及高温(夏季),专家组在听取我公司对报告内容的介绍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后,提出了各自的评审意见,并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时专家们对《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崇仁县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内容和结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评审会结束后,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技术负责人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及时修订,并为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崇仁县分公司对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整改提供技术服务。
至此,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崇仁县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圆满结束。
(撰稿人:职业卫生事业部 颜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