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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一采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2025-08-25

项目名称

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一采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02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建设西路10号,法定代表人为纪智广。经营范围包括银、铅、锌、萤石矿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矿山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2011年12月,受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在勘查区开展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并于2012年6月提交了《江西省广昌县陈庄矿区银铅锌矿详查地质报告》,该详查报告于2012年经过评审备案。

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现有采矿许可证为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3月9日颁发,证号:C3600002017034210144092,开采矿种:银矿、铅、锌、萤石,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60kt/a,矿区面积:0.3298km2,开采标高:由+600m至+200m,有效期自2017年3月9日至2027年3月9日。

根据“三同时”要求,2018年3月,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及《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22日下发了《关于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8〕13号)文件,对《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设计生产规模100kt/a,服务年限9年,基建期1年。2020年4月,因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基建工程尚未完成,经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同意,广昌县应急管理局经过现场复查,批复同意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陈庄银铅锌矿建设期延长21个月至2021年12月。

2021年4月28日晚,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员工在井下+380m中段巷道凿岩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主要原因为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以及陈庄银铅锌矿+380m中段在成矿构造破碎带上,裂隙发育、围岩破碎,没有采取任何支护,事故发生后矿山一直停建。

由于原设计开采范围主要为0线以东,设计主要开采银矿和铅锌矿,详查地质报告仅估算了共生萤石矿资源量9kt,故原设计未考虑开采萤石矿,而根据现场施工的坑探揭露,5线以西至15线有铅锌、萤石共生矿体,为查明该部分铅锌矿和萤石矿,需要重新进行储量地质报告的编制。

2021年10月,受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在收集矿区以往地质资料基础上,对矿区萤石矿段开展了地质勘查工作,并于2022年1月提交了《江西省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区15-5号勘探线储量地质报告》及编制相关图件,该储量地质报告2022年1月17日经过专家组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书

根据《江西省广昌县陈庄矿区银铅锌矿详查地质报告》和《江西省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区15-5号勘探线储量地质报告》,矿区需要增加萤石矿的开采设计,同时需要调整设计开采范围

2022年5月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22年8月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后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并于2022年10获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2]45 号)。

设计变更主要内容有:

1设计生产能力变更:本次设计生产能力变更为60kt/a。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约为17.6a,其中一采区生产服务年限为3.2a,二采区生产服务年限为 14.4a。(不含基建期1.5a)。

2设计开采范围及开采对象变更

本次设计变更开采范围为1530线,划分为一采区和二采区一采区位于15线至3线,开采标高为+426~+286m。二采区位于1线至30线,开采标高为+500~+286m。一采区开采II号矿体,二采区开采I号矿体。

3主平硐及斜坡道变更

本次设计变更主平硐为+426m主平硐,本次设计变更一采区和二采区分别开掘斜坡道,一次性施工至设计最终中段+286m标高。

4首采地段及首采矿体变更

本次设计变更为首采一采区+386m中段,首采矿体为II号矿体

5采矿方法变更

本次设计变更采用上行充填法采矿,采矿方法为:①上向分层充填采矿法;②对于较薄及倾角小于45°的矿体可采用留矿全面法;③针对薄及倾角大于45°的矿体可采用普通浅孔留矿法。

6通风系统变更

本次设计变更采用对角式通风系统,移交生产时由+426m主平硐进风,西风井(斜井)为回风井,二采区回风井为东风井。

7中段布置方式变更

本次设计变更一采区从上自下共布置+386m、+346m、+316m、+286m四个中段进行开采,其中一采区+426m中段为回风中段。二采区从上自下共布置+460m、+426m、+386m、+346m、+316m、+286m六个中段进行开采,其中二采区+500(+486)m中段为回风中段,设计在每个中段中间设1个辅助中段。

8相应变更防排水、压风系统、供配电、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设计

目前,矿山一采区工程已基本完善了运输系统、安全出口、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各生产、辅助系统和安全设施的建设工程,一采区工程达到了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其中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已通过单项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一采区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评价结论:

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一采区工程建设项目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建设,矿山建设、施工能够按照地下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整改,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其安全设施检测检验结果合格,已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总体运行有效、技术措施得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健全,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对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查找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一采区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中,否决项的检查结论均为符合检查项共128项,一般项不合格6项,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4.8%,不符合在验收检查项总数中占比<5%

综上所述,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一采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批文号: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2]45 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安全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5627、28

报告编制人

罗小苟、谢继云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蔡锦仙

过控负责人

邹乐兴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罗小苟

S011035000110192001608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组员

谢继云

S011035000110203001176

三级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刘静

注安(代三级)

20201104633000000348

代三级

项目组员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8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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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罗小苟    矿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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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方人员  项目组成员谢继云

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一采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