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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南村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专家评审工作

2023-07-17

受靖安县南村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靖安县南村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我司于2023年7月17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告》开展评审工作。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了靖安县发改委、官庄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及官庄镇南村村有关同志,在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议室,会同专家评审组及我司项目负责人对报告开展评审工作,期间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以及我司项目负责人对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

靖安县南村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官庄镇南村村,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拟建设储罐区、灌瓶间、烃泵及压缩机室、汽车槽车装卸柱、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综合楼、辅助用房等;储罐区拟设2台100m3卧式储罐及1台5m3卧式残液罐,属于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液化石油气,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储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

专家评审组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规定,对报告开展评审工作,并对报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意见。

本次评审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参会领导强调,建设单位要加强与评价机构沟通与合作,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整改到位。

建设单位负责人刘章虎做表态发言,尽快配合评价机构按照此次评审会提出相关要求完善报告修改。

此次评审取得预期效果,我司将一如既往做好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撰稿人:安全评价二部 邹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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