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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城南液化石油气灌装服务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安福县城南液化石油气灌装服务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安福县城南液化石油气灌装服务站登记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李家村三组(宝城南路东侧、起点驾校南侧),成立于20161129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林山,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液化石油气(瓶装)批发、零售;液化气罐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福县城南液化石油气灌装服务站项目于2023826日取得了安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项目批复(项目统一代码为:2306-360829-04-01-513723),拟新建101储罐区、102生产用房、103消防水池、104消防泵房及配电房、105辅助用房,购置地上储罐、烃泵、压缩机、充气枪、真空泵等生产设备,建成后最大日供气量10t/d (15kg钢瓶700)。本站位于安福县平都镇李家村起点驾校南侧,本站拟设液化石油气储罐100m3四个、24m3残液罐一个,总容积为424m3,经营规模属于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拟建选址位于城市中心城区之外的安福县平都镇李家村起点驾校南侧。

拟建项目202394日取得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019006号),202394日取得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9015号),202394日取得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60829202200066号)。

评价结论:安福县城南液化石油气灌装服务站项目在采取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潜在的危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31227

报告编制人

林庆水、李超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编制报告

李超

S011035000110203001117

三级

现场勘查、编制报告

姚军

S011035000110201000601

一级

项目组成员

张巍

S011035000110191000663

项目组成员

曾祥荣

S011044000110192002791

二级

项目组成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4 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


安福1(1).jpg

企业陪同人员   林庆水

安福2.jpg

                   李超   企业陪同人员

安福县城南液化石油气灌装服务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