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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金鑫工业气体有限公司100立方米液氩储罐、50立方米液氮储罐及气瓶检验站扩建项目(二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金鑫工业气体有限公司100立方米液氩储罐、50立方米液氮储罐及气瓶检验站扩建项目(二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州市南康区金鑫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位于南康区龙华乡田头村,成立于20140110日,2024124日,在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登记并换发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李道顺,注册资本400万元。本项目为100立方米液氩储罐、50立方米液氮储罐及气瓶检验站扩建项目(二期)。因客户需要和市场需求,该公司拟在厂区东部110区新增一个50m3埋地柴油储罐及相关加油装置(密闭卸油口、加油机、防护围堰等)106罐区新增一台立式100m3液氩储罐;其他建构筑物均为原有。

本项目已取得赣州市南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备案通知书(康工信投资备字〔2019]45号;项目代码为:2019-360703-74-03-017420)。本项目用地为租赁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2480049

本次扩建项目(二期)涉及的柴油、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本扩建项目(二期)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评价结论:赣州市南康区金鑫工业气体有限公司100立方米液氩储罐、50立方米液氮储罐及气瓶检验站扩建项目(二期)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41013

报告编制人

沈卫平、李晶

注册安全工程师:沈卫平

报告审核人

曾祥荣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邹乐兴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沈卫平

S011041000110192002456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1500000000200342

二级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姚军

S011035000110191000629

一级

项目组员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组员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1230

项目所在地区: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田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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