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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井江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井江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井江加油站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井江村,该加油站主要从事0#柴油、92#汽油、95#汽油经营,该加油站于2024年11月向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申请油品变更,将原有地下罐区2个92#汽油双层罐中南侧双层罐中油品变更为95#汽油,将加油站南侧1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92#、0#)变更为1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95#、0#),汽油罐容量及位置保持不变。

加油站设置3个埋地卧式SF双层储罐,变更后92#汽油30m3储罐1个、95#汽油30m3储罐1个、0#柴油30m3储罐1个,罐总容量为90m3,柴油折算后总容量为75m3,属三级加油站。该加油站为非自助加油站。

该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汽油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该加油站仅对油品进行更换,所有加油设施及储罐均为利旧,油品变更不涉及施工作业。加油站自主开展对油罐油品的更换及油罐清洗等工作,该站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进行设备调试。

评价结论:

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井江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项目,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与安全设施设计符合一致,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 号)等相关要求,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517

报告编制人

贺飞虎、刘宇澄

项目负责人:贺飞虎

报告审核人

吕玉

技术负责人

姚军

过控负责人

欧阳涛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贺飞虎

S011035000110202001246

二级

项目负责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邓志鹏

S011035000110202001296

二级

项目组成员

余凯

1700000000301476

三级

项目组成员

辜桂香

S011035000110191000629

一级

项目组成员

刘宇澄

S011035000110201000587

一级

项目组成员、编制报告

姚军

S011035000110201000601

一级

技术负责人/现场勘察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110日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井江村

图片1(2).png

左1为项目负责人贺飞虎,左2为企业人员易元波,右3为技术负责人军

图片111(1).png

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井江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