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91-88860877 0791-88860556

宁都县金盾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宁都县金盾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宁都县金盾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庵边村,成立日期:2012022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0739188486C投资人:陈少勇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等。

该加油站共设有4枪加油机。油罐共计4个(92#汽油承重储罐50 m31个,汽油分仓承重50 m31其中95#汽油25m398#汽油25m3),0#柴油承重50m32柴油折半计算, 油品储量折算为150m3。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该加油站经营规模为级加油站。

2020623,该加油站取得了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 0011号。证书有效期至20250622止。

20220419,该加油站取得了宁都县行政审批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虔安经(甲)字20220000371,证书有效期至20250418。许可经营范围:汽油、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柴油,经营方式:零售

20021015,该加油站依法取得了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下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文号:宁消验【2002】第041

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评价结论:

结论:宁都县金盾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该站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7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宁都县金盾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5314

报告编制人

沈卫平、吴强

报告审核人

曾祥荣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邹乐兴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沈卫平

S011041000110192002456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张巍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三级

项目组员

姚军

S011035000110201000601

一级

项目组员

吴强

1100000000200989

二级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3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

图片1(2).png

左1评价小组组长沈卫平,左2组员吴强,右1企业陪同人员

宁都县金盾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