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都县金盾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宁都县金盾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庵边村,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0739188486C,投资人:陈少勇,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等。 该加油站共设有4台四枪加油机。油罐共计4个(92#汽油承重储罐50 m31个,汽油分仓承重罐50 m31个(其中95#汽油25m3,98#汽油25m3),0#柴油承重罐50m32个)柴油折半计算, 油品储量折算为150m3。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该加油站经营规模为二级加油站。 2020年6月23日,该加油站取得了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 虔0011号。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06月22日止。 2022年04月19日,该加油站取得了宁都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虔安经(甲)字【2022】0000371,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8日止。许可经营范围:汽油、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柴油,经营方式:零售。 2002年10月15日,该加油站依法取得了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下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文号:宁消验【2002】第041号。 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
评价结论: 结论:宁都县金盾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该站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宁都县金盾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5年3月14日 | 报告编制人 | 沈卫平、吴强 |
报告审核人 | 曾祥荣 | 技术负责人 | 刘宇澄 | 过控负责人 | 邹乐兴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沈卫平 | S011041000110192002456 | 二级 |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张巍 | S011035000110191000663 | 三级 | 项目成组员 |
姚军 | S011035000110201000601 | 一级 | 项目成组员 |
吴强 | 1100000000200989 | 二级 |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林庆水 | S011035000110192001611 | 二级 | 项目成组员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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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年3月25日 |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

左1评价小组组长沈卫平,左2组员吴强,右1企业陪同人员
宁都县金盾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