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壳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岗边大道加油加气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浙江壳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岗边大道加油加气站是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储存、经营及车用尿素溶液(柴油尾气净化液)经营的企业。加油站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岗边大道北侧,成立日期:2019年5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MA38L0N86H,负责人:张海军。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依据《GB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规定,车用尿素溶液为专用尿素与纯水的混合物,尿素溶液 31.8-33.2%,其余基本为纯水,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燃,火灾类别为戊类)。 该加油站设有3台四枪多油品汽油加油机,3台双枪单油品柴油加油机及1台尿素加注机;设埋地油罐区,区内设有2台30m30#柴油SF卧式储罐,2台30m392#汽油SF卧式储罐,1台30m395#汽油SF卧式储罐,总储存能力为120m3(柴油折半)。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该加油站经营规模为二级加油站。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评价结论:该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该站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该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5年5月16日 | 报告编制人 | 沈卫平、李晶 |
注册安全工程师:沈卫平 |
报告审核人 | 曾祥荣 | 技术负责人 | 刘宇澄 | 过控负责人 | 邹乐兴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沈卫平 | S011041000110192002456 | 二级 |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李晶 | 1500000000200342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张巍 | S011035000110191000663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姚军 | S011035000110201000601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林庆水 | S011035000110192001611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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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年5月19日 |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岗边大道北侧 |

左1为项目负责人:沈卫平 左2为加油站人员:杨马丽

左2为项目组成员:李晶 左1为加油站人员:董宝林
浙江壳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岗边大道加油加气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安全现状评价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