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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抚榕气体有限公司40m3/h乙炔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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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抚州市抚榕气体有限公司40m3/h乙炔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抚州市抚榕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乙炔生产和充装以及外购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液氧,充装销售的民营企业。企业成立于20048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076338900XU,注册资本:肆佰贰拾万元整,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游辉令,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开发区钟岭(资溪)工业园内,占地面积为19925.66m2。经营范围: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乙炔的批发零售,溶解乙炔气的生产;气瓶检测,压力容器气瓶及压力表的购销。(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开发区钟岭(资溪)工业园内,不属于省政府的认定的化工园区。该项目建设于2004年,当时省政府并未认定化工园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4519日下发了《关于同意高新区现有化工企业纳入精细化工产业园统一管理的批复》(抚高新委字[2014]19号)。

企业现拥有140m3/h乙炔生产装置(包括乙炔发生器、洗涤器、干燥器、安全器、压缩机、油水分离器、充装设施等),以及配套的电石库房、辅助用房、消防水池、清水池、渣池、综合楼等。乙炔生产装置为20062月建成投产运行至今。2018127日延期换证,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6]0300,有效期:20181228日至20211229日。

抚州市抚榕气体有限公司涉及的主要原、辅料为电石、丙酮、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氮气[压缩的],产品为乙炔。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电石、丙酮、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氮气[压缩的]、乙炔等,其中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丙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监控类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抚州市抚榕气体有限公司40m3/h乙炔生产装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安全可靠,安全风险可控,风险程度是可接受的,安全现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11116

报告编制人

林庆水、吴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林庆水、吴强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吴名燕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高小平

1200000000300506

三级

项目组员

辜桂香

S011035000110191000629

二级

项目组员

吴强

1100000000200989

二级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沈卫平

S011041000110192002456

二级

项目组员





术 专 家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1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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