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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下辖配套尾矿库,地处袁州区新坊乡花桥村境内,位于雅山高岭土矿区北西约2km处。

何家坪尾矿库始建于2006年,由江西省冶金设计院设计而成,原设计该尾矿坝采用一次性筑坝方式,筑坝材料为粘土;尾矿坝顶标高为265.0m,坝底标高为238.5m,坝高为26.5m,总库容16.24×104m3,有效库容15.43×104m3,该尾矿库为五等库。

回采前,尾矿库库区已建构筑物为尾矿坝和排洪系统:尾矿坝为一次性筑坝,坝型为碾压粘土坝,坝高21.5m库内排洪系统为排水斜槽+排水涵管+消力池;库内堆积尾砂约10.0m3,属等库。

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作为尾矿库管理责任单位,为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决定对何家坪尾矿库库内尾砂进行回采综合利用,2021年4月委托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初步设计》和《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21年6月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评审,并于2021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1〕17号)。

在拿到设计审查批复后,矿方自行组织回采施工,截至12月下旬,已基本完成尾矿库回采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8号)、《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安〔2020〕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结论: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符合《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初步设计》和《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安全设施竣工要求并符合《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中应当销号的情形,具备销号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11213

报告编制人

曾祥荣、林庆水、习思特

注册安全工程师:曾祥荣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蔡锦仙

过控负责人

吴名燕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曾祥荣

S011044000110192002791

二级

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李兴洪

S011035000110203001187

三级

编制报告

罗小苟

S011035000110192001608

二级

项目组成员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习思特

S011041000110193001760

三级

项目组成员





术 专 家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1225 

项目所在地区:宜春市袁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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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何家坪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已修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