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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2-12-21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黄县城东南,下属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位于江西省宜黄县城东南方向平距约13.6km,属宜黄县黎溪镇管辖范围。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6°21′9″,北纬27°32′33″。该尾矿库有县道936水泥公路与县城相通,交通较为便利。

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建于1995年,由当地水利部门设计,选矿日处理铁矿量150t/d,铁尾矿产率66.7%,坝顶标高121.1m;2005年,矿山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对该尾矿库进行稳定性评价和方案设计,尾矿坝设计最终标高由121.1m变更为125.0m;2007年,为了保证矿山持续生产,业主又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对该尾矿库进行加高扩容初步设计,并要求在现有尾矿坝设计最终标高125.0m,再次调整为133.0m。该初步设计安全设施于2008年3月28日由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2008年7月4日获得项目批复(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08]032号)。

矿方在尾矿库加高扩容过程中进行了两次重大设计变更,第一次重大变更是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施工建设过程中,为扩大库容将批准的初步设计尾矿拦挡坝主坝位置向坝后外移35.0米、挡水副坝向后外移18米。2009 年9月3日,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中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批复(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09]095号)。

第二次重大变更是矿方在施工过程中原先提供的施工图测绘地形图与实际地形有差异,以及局部区域地形限制以致部分构筑物无法按图纸施工。在未经原设计单位变更的情况下,矿方直接按现场实际地形对构筑物进行调整并施工,未遵循先申请设计变更后施工的原则。宜黄县应急管理局在对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新源铁矿尾矿库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其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对其进行相关行政处罚。鉴于此,矿方于2022年3月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对其进行二次变更设计,二次变更设计于20226月通过评审并获批复(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2】33号)

二次变更尾矿库的主要内容为:

尾矿拦挡主坝结构调整:尾矿初期坝坝顶标高调整为+120.09m(原设计+121.1m);第一级加高坝坝顶标高+124.6m(原设计+125.0m),坝体外边坡调整为1:3.8(原设计1:4.5);第二级加高坝即最终坝顶标高调整为+130.81m(原设计+133.0m),坝顶宽由4.0m调整为4.6m,坝体外边坡由1:2.0调整为1:1.84;其他未变。

尾矿挡水副坝结构调整:初期坝顶标高调整为+122.3m(原设计+125.0m),加高坝即最终坝顶标高调整为+129.8m(原设计+133.0m);其他未变。

排水斜槽各部位相应调整如下:排水斜槽系统平面位置据实际地形调整,由于现场局部地形限制,斜槽与涵管尺寸进行微调。斜槽为C25钢筋混凝土结构,断面尺寸B×H=1.2×1.0m调整为B×H=1.2×0.9m,最高进水高程由+132.4m变更为+129.30m;斜槽进水口最低高程由+131.45m变更为+125.30m;连接井为C25钢筋混凝土结构,井顶标高由+121.95m调整为+125.99m;排水管为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径由1m调整为0.9m;排水浆砌块石消力池调整为明渠,断面尺寸1.2m×0.9m。

溢洪道:进水口底标高+131.0m改为+127.7m,断面尺寸B×H=2.0×1.5m改为B×H=2.0×2.2m;进水口溢流堰形式改为正槽式。

该工程由江西省昌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河南百川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该工程于2022725日完工。为了完成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竣工验收工作,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组,评价人员先后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搜集工作,并依据设计文件及验收规范,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了反馈,建设单位按照我公司提出的建议分别进行了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2015年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改)、《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进行。报告编制后先后经过我公司内部多级审核,并进行了修改确认,最终形成了《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本身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了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能够满足尾矿库正常运行的安全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尾矿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编制安全检查表,对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进行验收检查,全部合格。因此,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2114

报告编制人

罗小苟、林庆水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蔡锦仙

过控负责人

吴名燕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罗小苟

S011035000110192001608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李兴洪

S011035000110203001187

三级

项目组员

谢继云

S011035000110203001176

三级

项目组员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组员

习思特

S011041000110193001760

三级

项目组员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1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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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泉源矿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源铁矿尾矿库加高扩容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