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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兴梅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兴国县兴梅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兴国县兴梅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梅窖镇梅窖村西500m,成立日期:201401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20910765447,投资人:何小青,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0724日,该加油站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虔0024号。证书有效期20200724日至2025723日。

20200429日,该加油站由兴国县应急管理局颁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虔兴安经(甲)字[2020]000002号,证书有效期2020429日至20230428日。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经营方式:零售。

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该站储罐区有埋地卧式双层储罐3个,其中1个隔仓罐50m395#汽油罐20m30#柴油罐30m3),0#柴油罐150m392#汽油罐150m3,最大储存能力为110m3(柴油折半),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该加油站经营规模为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

结论:兴国县兴梅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该站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7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及第八条的规定,兴国县兴梅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3225

报告编制人

沈卫平、李晶

报告审核人

曾祥荣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吴名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沈卫平

S011041000110192002456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高小平

1200000000300506

三级

项目组员

辜桂香

S011035000110191000629

一级

项目组员

李晶

1500000000200342

二级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员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03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梅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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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兴梅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