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年产125吨2,6-二氯苯并噁唑)安全验收评价 |
项目简介: 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下文称: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邓旺生,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厂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临川区抚北工业园现已更名为临川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33942.3㎡,约50.9亩。 2019年6月18日,该公司取得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关于“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二期)”的备案通知书,(项目备案通知书统一代码为2019-361002-26-03-004450)建设项目为“年产500吨2,6-二氯苯并噁唑、200吨苯乙酸”,项目总投资615万元。2019年10月由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年产500吨2,6-二氯苯并噁唑、200吨苯乙酸)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并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评审会,于2019年10月28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批复(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9]41号),同年,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2,6-二氯苯并噁唑、200吨苯乙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并通过安全设施设计专家评审会,于2020年1月6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20]02号);于2021年8月委托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2,6-二氯苯并噁唑、200吨苯乙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编制,并通过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专家评审会,于2021年9月6日取得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批复(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21]27号)。于2022年3月23日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年产125吨2,6-二氯苯并噁唑、200吨苯乙酸)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说明”进行减产变更设计,减产变更设计说明未开专家评审会,未取相关批复。 该项目于2019年7月开始施工建设,2021年3月竣工,于2021年3月16日提请试生产,无试生产方案回执批复,试生产期限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9月15日;于2021年8月23日提请延期试生产,取得试生产方案回执批复:(临)危化项目备字【2021】001号,试生产期限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于2022年6月20日再次提请延期试生产,取得试生产方案回执批复:临危化项目备字【2022】002号,试生产期限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试运行至今,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合格,在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由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了调整优化,目前各项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变更设计的要求安装到位,且运行良好。 该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有邻氨基苯酚、尿素、邻二甲苯、31%盐酸、甲醇、氯气、30%液碱、二硫化碳、95%乙醇、甲苯、氯化亚砜等;中间产品为苯并噁唑酮、6-氯苯并噁唑酮、2-巯基-6-氯苯并噁唑(中间产品全部作为最终产品的原辅料,不对外进行销售);产品为2,6-二氯苯并噁唑;其中原料邻二甲苯、甲苯、盐酸、氯化亚砜、邻氨基苯酚、甲醇、氯气、二硫化碳、氢氧化钠、乙醇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十部委[2022]第8号修改)。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邻二甲苯、甲苯、甲醇、乙醇等溶剂回收套用,故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范畴,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2022年12月14日,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舒惠军、严盈富、程映昭、齐丝园)及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人员,并邀请当地市、区应急管理局人员到场,对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5吨2,6-二氯苯并噁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会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情况进行了总结介绍,与会专家审查了有关竣工资料,察看了生产现场(因整改涉及施工及特殊作业等条件限制,该公司进行停车整改,故现场验收时项目处于停产状态),经充分讨论,专家组认为企业应对专家组查出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经专家组现场复核合格后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23年3月12日,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5吨2,6-二氯苯并噁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整改复查,专家组察看了生产现场(已过试生产期限,项目处于停产状态),经充分讨论,专家组认为企业应对专家组查出隐患问题继续进行整改并经专家组现场复核合格后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23年4月2日,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5吨2,6-二氯苯并噁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整改复查,专家组察看了生产现场(已过试生产期限,项目处于停产状态),经充分讨论,专家组同意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评价结论: 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5t/a 2,6-二氯苯并噁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中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一致;DCS系统、SIS系统与设计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且相应的学历、专业满足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2年6月25日 | 报告编制人 | 贺飞虎、邓志鹏、余凯、辜桂香 |
注册安全工程师:贺飞虎、邓志鹏、辜桂香 |
报告审核人 | 张巍 | 技术负责人 | 姚军 | 过控负责人 | 吕玉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刘宇澄 | S011035000110201000587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察 |
贺飞虎 | S011035000110202001246 | 二级 | 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
邓志鹏 | S01103500011020200129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编制报告 |
辜桂香 | S011035000110191000629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编制报告 |
余凯 | 1700000000301476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编制报告 |
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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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年4月11日 |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
左一企业陪同人员:吴建明 中间评价单位项目负责人:刘宇澄 右一评价单位项目组成员:贺飞虎
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年产125吨2,6-二氯苯并噁唑)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