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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氨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氨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以下简称“华能井冈山电厂”)成立于2004年7月26日,营业期限至长期,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登记机关为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763385260K,营业场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镇(原华能电厂内),负责人李笑江,经营范围:受公司委托建设、经营管理电厂;热力生产及供应(热力管网建设除外);电力生产;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华能井冈山电厂是中国华能集团在江西投资的大型企业,是国家“九五”重点建设项目,目前装机容量为192万千瓦,分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工程为两台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于2000年投产运行,二期工程为两台66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于2008年投产运行。

华能井冈山电厂锅炉烟气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工艺,还原剂为液氨,为配套使用(SCR)脱硝工艺华能井冈山电厂建设了氨站。华能井冈山电厂于2020年进行了氨站重大危险源评估,评估结果为氨站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华能井冈山电厂按要求在吉安市青原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备案编号为:BA赣360803[2020]001。华能井冈山电厂于2023年3月15日停用了一台液氨储罐(3#氨罐,已断开所有连接管线,储罐未拆除)。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以及第三款: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应重新进行评估的规定,华能井冈山电厂委托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氨站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

评价结论:

华能井冈山电厂的氨站液氨储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该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安全控制设施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通过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控制措施等可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严重程度,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3311

报告编制人

贺飞虎、邓志鹏

注册安全工程师:贺飞虎邓志鹏、辜桂香刘宇澄

报告审核人

张巍

技术负责人

姚军

过控负责人

吕玉

安全评价人员

姓名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邓志鹏

S011035000110202001296

二级

项目负责人、编制报告、资料收集、现场勘察

贺飞虎

S011035000110202001246

二级

项目组成员编制报告

刘宇澄

S011035000110201000587

一级

项目组成员

辜桂香

S011035000110191000629

一级

项目组成员

余凯

1700000000301476

三级

项目组成员

姚军

S011035000110201000601

一级

技术负责人现场勘察

技术专家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43日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图片1.png

                               左边:评价单位人员姚军      中间:项目负责人邓志鹏     右边:企业陪同人员朱睿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氨站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