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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安福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宁都县安福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宁都县安福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安福乡社溪村,成立日期:201607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0MA35JR1941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伟标,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柴油等。

该加油站共设有22枪加油机。该站埋地油罐4个,设92#汽油30 m3储罐2台,,0#柴油30m3储罐2台,柴油折半计入汽油后为90m3,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该加油站经营规模为三级加油站。

20200826日,该加油站取得了宁都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虔安经(甲)字【2016000483,证书有效期至20230826日止。

200160322,该加油站依法取得了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下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文号:宁公消验字[2016]0004号。

宁都县安福加油站20230608日取得了江西赣象防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签发的《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1152017005雷检字[2023]20170071,结论合格,有效期至20231208日。

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评价结论:

结论:宁都县安福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该站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7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宁都县安福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30719

报告编制人

沈卫平、李晶

报告审核人

曾祥荣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名燕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沈卫平

S011041000110192002456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高小平

1200000000300506

三级

项目组员

姚军

S011035000110201000601

一级

项目组员

李晶

1500000000200342

二级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0730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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