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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企业)成立于2018年7月2日,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相城镇石梅楼岗,投资人张华军。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以下简称“鸡公岭采石场”)采矿许可证由高安市自然资源局颁发,证号:C3609832009057120014517,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万吨/年;矿区面积:0.157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开采深度:由+150米至+60米标高。

20235企业委托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写完成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后于2023年6月5日取得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3〕4号),而后开始基建工作,并于2022年7月竣工,现已基本完成各生产系统的基建工作和辅助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委托我公司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并编制《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改建项目通过建设和试生产,开采现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评价结论: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3810

报告编制人

罗小苟、李兴洪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蔡锦仙

过控负责人

吴名燕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罗小苟

S011035000110192001608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组员

谢继云

S011035000110203001176

三级

项目组员

李兴洪

S011035000110203001187

三级

项目组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员

曾祥荣

S011044000110192002791

二级

项目组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818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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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