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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溪源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兴国县溪源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兴国县溪源加油站(以下简称“溪源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社富乡社富村里口湾桥头,成立日期:2013年01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20607810721,投资人为王盛军。2020年6月15日,溪源加油站取得了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 虔0023号,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6月14日止。2021年05月25日,溪源加油站取得了兴国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虔兴安经(甲)字【2021】000007号,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06月24日止,溪源加油站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柴油。

溪源加油站设埋地油罐2个,其中设30 m3的92#汽油罐1个,50 m3的隔仓罐1个(0#柴油35m3,95#汽油15m3),油罐总容积为80m3,柴油折半后总计容量为62.5m3,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中对加油站等级的划分,溪源加油站经营规模为三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溪源加油站选址合理,加油机、储油罐等设备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各建筑物距站内外有关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防雷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较完善、安全组织健全、油站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

溪源加油站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7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溪源加油站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4330

报告编制人

沈卫平、曾祥荣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李晶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吴名燕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沈卫平

S011041000110192002456

二级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曾祥荣

S011044000110192002791

二级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姚军

S011035000110201000601

一级

项目组成员

张巍

S011035000110191000663

一级

项目组成员

林庆水

S011035000110192001611

二级

项目组成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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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 4  16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兴国县社富乡

溪源1.jpg

左一为评价组曾祥荣,中间为溪源油站安全员陈伟东,右一为伟灿公司职员邹乐兴

溪源2.jpg

左一为评价组沈卫平,右一为溪源加油站加油员刘英爱

兴国县溪源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