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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顺通华顿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库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江西顺通华顿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库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顺通华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7日,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五路北侧创业大道东,法定代表人彭爱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1589225922F,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汽油、柴油批发;润滑油、燃料油(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变更)取得南城县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南安经乙字[2018]00009号),许可范围:汽油、柴油;有效期至2024年6月7日,于2019年6月4日取得国家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证号:油批发证书第360005号),有效期至2024年6月3日。

该公司油库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河东工业园东五路北侧创业大道东。库区占地约80亩,储罐组、装卸区、加油站(自用,不对外经营)、办公区等四部分。该项目中有2000m3固定顶油罐3个,储存柴油;2000m3内浮顶油罐1个,储存汽油;500m3内浮顶油罐6个,储存汽油;60m3卧式地上油罐12个,储存润滑油;50m3卧式地上油罐2个,作为事故油储罐(总容量按汽油计算);50m3卧式埋地油罐2个,其中1个储存汽油,1个储存柴油,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该项目汽油属甲B类;柴油闪点大于60℃、操作温度常温,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4条规定柴油属于丙A类;润滑油属于丙B类;事故油按汽油计。总容量TV=500×6+2000+50+2000×3×0.5+50×0.5+60×12×0.25+50×2=8355m3,依据石油库等级划分的规定表,该公司油库属于四级油库。

该油库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柴油、汽油;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版)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其油品蒸汽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0#柴油为易燃液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油库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办理了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件。该油库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文件号为赣南安字[2018]000009 号。许可证许可范围:柴油、汽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相应安全管理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该油库自上次换证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该油库自换证三年来工艺装置、外部环境未发生变换。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顺通华顿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库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项目的生产方法合理、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该公司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评价时经营储存设施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企业设置的DCS系统、SIS系统设置符合要求且运行正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专业、学历要求。

江西顺通华顿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库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及经营环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储存经营的安全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4年3月5日

报告编制人

贺飞虎、廖继东

注册安全工程师:贺飞虎、邓志鹏、辜桂香

报告审核人

姚军

技术负责人

刘宇澄

过控负责人

吕玉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贺飞虎

S011035000110202001246

二级

项目负责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廖继东

S011035000110193001250

三级

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邓志鹏

S011035000110202001296

二级

项目组成员

辜桂香

S011035000110191000629

一级

项目组成员

余凯

1700000000301476

三级

项目组成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年5月8日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

图片1.png

左边企业陪同人员潘建军,中间评价公司项目负责人贺飞虎,右边评价组成员廖继东

江西顺通华顿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库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