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硅灰石矿地下开采工程(一期)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项目简介: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企业法人代表陈凯,办公住所在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蒙山乡月光山,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所属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新建矿山,位于新余市与上高县交界处,属上高县蒙山乡管辖。矿区位于上高县城175°方向,直线距离约17km。矿山范围地理坐标:北纬28°05′25.9"~28°05′42.1",东经114°56′46.6"~114°57′23.3"。矿山矿权范围由10个拐点组成,面积为0.3917km2,开采矿种:硅灰石,有效期至2026年8月5日。 2019年12月,企业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地下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 2020年3月,企业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地下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于2020年7月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批复: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0】28号“关于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硅灰石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矿山取得设计批复后,于2020年10月启动了基建工程的施工,由于地质原因及部分设备设施变更,企业委托原设计单位于2022年9月编制完成了《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硅灰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变更不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矿山基建工程因疫情以及各种原因,设计的一期基建工程未能如期建设完工,矿山于2023年10月31日向上高县应急管理局上报了《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硅灰石矿基建工程延期申请报告》,2023年11月3日上高县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同意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硅灰石矿地下开采基建工程延期的情况说明》,同意该矿基建工程延期7个月,延期时间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评价结论:本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认为,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硅灰石矿地下开采工程(一期)已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基建工程并经试运行,经对照标准判断本建设项目没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4年4月26日 | 报告编制人 | 曾祥荣、林庆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报告审核人 | 李晶 | 技术负责人 | 蔡锦仙 | 过控负责人 | 吴名燕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曾祥荣 | S011044000110192002791 | 二级 |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林庆水 | S011035000110192001611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谢继云 | S011035000110203001176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张 巍 | S011035000110191000663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李兴洪 | S011035000110203001187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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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年 5月 8日 | 项目所在地区:宜春市上高县蒙山乡月光山 |
左一为项目组曾祥荣、右一为企业现场管理人员
左一为项目组林庆水,右一为企业现场管理人员
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硅灰石矿地下开采新建工程(一期)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