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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干县20MWP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干县20MWP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安全验收评价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0611日注册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赵宏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127MA38MKMC26,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梅岗乡董家村光伏电站于20231226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编号1052023-01284,有效期20230907日至20430906日。自投产以来,该站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40亩,建设容量为20MWp。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安装一台128MVA主变(考虑终期接入容量)。本期光伏发电单元通过新建的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的35kV母线,升压至110kV后通过一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金步220KV变电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装置中需要的绝缘油、SF6气体不属于GB18218-2018中需要辨识的危险化学品;运行维护及检修时使用的车辆加注的汽(柴)油不储存;检修过程中焊接使用少量的乙炔、氧气不储存。因此,本项目在运行期间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触电、火灾、爆炸、淹溺、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坍塌、高温低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评价结论: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干县20MWP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选择了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可靠性。项目建设较好的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安全设施能正常运行。在生产管理上有效的落实了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对策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或作出了整改承诺。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干县20MWP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3426

报告编制人

邓志鹏欧阳涛

注册安全工程师:辜桂香、邓志鹏欧阳涛

报告审核人

张巍

技术负责人

辜桂香

过控负责人

吕玉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邓志鹏

S011035000110202001296

二级

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欧阳涛

S011035000110193001184

三级

项目组成员

辜桂香

S011035000110191000629

一级

项目组成员

余凯

1700000000301476

三级

项目组成员

贺飞虎

S011035000110202001246

二级

项目组成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722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梅港乡董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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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2.png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干县20MWP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安全验收评价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