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干县梅港20MWP地面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安全验收评价 |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11日注册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赵宏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127MA38MKMC26,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梅岗乡董家村。该光伏电站于2023年12月26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编号:1052023-01284,有效期2023年09月07日至2043年09月06日。自投产以来,该站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40亩,建设容量为20MWp。安装37098块540Wp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一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10kV升压站,利用已建成的1回110kV线路接入金步220KV变电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装置中需要的绝缘油、SF6气体不属于GB18218-2018中需要辨识的危险化学品;运行维护及检修时使用的车辆加注的汽(柴)油不储存;检修过程中焊接使用少量的乙炔、氧气不储存。因此,本项目在运行期间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触电、火灾、爆炸、淹溺、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坍塌、高温、低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
评价结论: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干县梅港20MWP 地面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选择了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可靠性。项目建设较好的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安全设施能正常运行。在生产管理上有效的落实了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对策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或作出了整改承诺。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干县梅港20MWP地面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报告编制人 | 邓志鹏、欧阳涛 |
注册安全工程师:辜桂香、邓志鹏、欧阳涛 |
报告审核人 | 张巍 | 技术负责人 | 辜桂香 | 过控负责人 | 吕玉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邓志鹏 | S011035000110202001296 | 二级 | 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
欧阳涛 | S011035000110193001184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辜桂香 | S011035000110191000629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余凯 | 1700000000301476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贺飞虎 | S01103500011020200124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年3月30日 |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梅港乡董家村 |
余干县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干县梅港20MWP地面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