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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胜隆能源有限公司仓储中心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上饶市胜隆能源有限公司仓储中心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上饶市胜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4日,原名为上饶县胜隆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信息详见附件),位于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石狮乡何村村工业园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051617203E,法人代表:李志明。经营范围:润滑油油料、石油制品销售、仓储、运输;建筑五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柴油(闭杯闪点大于60°)销售;燃料油调和、加工、销售(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120.26万元,本项目设置8台50m3卧式储罐、2台300 m3立式储罐、3台1000 m3立式储罐,储罐总容量为4000m3,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本项目为四级油库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本项目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55号,2015年第79号令修改)的相关规定,该项目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评价结论:

上饶市胜隆能源有限公司仓储中心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经营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2年125

报告编制人

贺飞虎、邓志鹏

注册安全工程师:贺飞虎、邓志鹏、刘宇澄、辜桂香

报告审核人

张巍

技术负责人

姚军

过控负责人

吕玉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贺飞虎

S011035000110202001246

二级

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邓志鹏

S011035000110202001296

二级

资料收集、编制报告

刘宇澄

S011035000110201000587

一级

项目组成员

辜桂香

S011035000110191000629

一级

项目组成员

余凯

1700000000301476

三级

项目组成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12 2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


图片1.png

                                            左边项目负责人贺飞虎,中间企业陪同人员郑康标,右边技术负责人姚军

图片2.png

                                             左边技术负责人姚军,中间企业陪同人员郑康标,右边项目负责人贺飞虎

上饶市胜隆能源有限公司仓储中心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