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企业名称变更,原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5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林伟,注册资本壹仟陆佰万元整,厂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大洋洲镇盐化工业城,属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占地面积195579.15㎡,约293.37亩。该公司现有员工196人,现有中、高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8人,是一家拥有年产5万吨氯酸钠和15万吨双氧水两条先进生产线的盐化工企业。 该公司双氧水生产装置主要以氯酸钠项目电解过程产生的氢气为原料,年产15万吨双氧水生产线采用蒽醌法生产技术,该技术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氢气作为原料生产双氧水。因而将氯酸钠生产的副产物氢气提纯至一定的浓度作为双氧水的原料,将显著降低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同时提高双氧水的产品质量。该公司原有氯酸钠生产时产生的氢气仅通过两级碱洗、一级水洗和除氧等进行初步提纯即作为原料气供给双氧水工段使用,其氢气杂质含量多,氢气利用率也不高,影响双氧水产品产量。为此,该公司通过本次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选用成熟的氢气提纯设备,以增加纯氢气利用率,能明显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产量,提高经济效益。 该项目于2020年4月23日在新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项目统一代号:2020-360824-26-03-016000)。该项目于2021年10月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并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评审会,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批复(吉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2号),2022年1月由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吉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4号)。 该项目施工期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于2022年5月19日提请试生产,取得试生产方案回执批复:(干)危化项目备字【2022】003号。2022年5月20日开始试生产,试运行至今产出的产品质量合格,在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由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了调整优化,目前各项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且运行良好。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淹溺、坍塌及其他伤害等危险因素,另外还有噪声和振动、低温冻伤、高温及热辐射等有害因素。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
评价结论: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一致;PLC系统与设计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2年10月22日 | 报告编制人 | 贺飞虎、刘宇澄、邓志鹏 |
注册安全工程师:贺飞虎、刘宇澄、辜桂香 |
报告审核人 | 张巍 | 技术负责人 | 姚军 | 过控负责人 | 吕玉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贺飞虎 | S011035000110202001246 | 二级 | 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
刘宇澄 | S011035000110201000587 | 一级 | 编制报告、项目组成员 |
辜桂香 | S011035000110191000629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邓志鹏 | S011035000110202001296 | 二级 | 编制报告、现场勘察、项目组成员 |
余凯 | 1700000000301476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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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年4月18日 |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 |
左一评价人员邓志鹏,左二企业陪同人员彭明明,左三项目负责人贺飞虎,左四评价人员吕志林
左一企业陪同人员,左二评价人员邓志鹏,左三企业陪同人员彭明明,左四项目负责人贺飞虎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