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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518日在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企业名称变更,原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20085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林伟,注册资本壹仟陆佰万元整,厂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大洋洲镇盐化工业城,属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占地面积195579.15㎡,约293.37亩。该公司现有员工196人,现有中、高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8人,是一家拥有年产5万吨氯酸钠和15万吨双氧水两条先进生产线的盐化工企业。

该公司双氧水生产装置主要以氯酸钠项目电解过程产生的氢气为原料,年产15万吨双氧水生产线采用蒽醌法生产技术,该技术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氢气作为原料生产双氧水。因而将氯酸钠生产的副产物氢气提纯至一定的浓度作为双氧水的原料,将显著降低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同时提高双氧水的产品质量。该公司原有氯酸钠生产时产生的氢气仅通过两级碱洗、一级水洗和除氧等进行初步提纯即作为原料气供给双氧水工段使用,其氢气杂质含量多,氢气利用率也不高,影响双氧水产品产量。为此,该公司通过本次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选用成熟的氢气提纯设备,以增加纯氢气利用率,能明显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产量,提高经济效益。

该项目于2020423日在新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项目统一代号:2020-360824-26-03-016000)。该项目于202110月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并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评审会,于20211025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批复(吉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2号),20221月由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吉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4号)。

该项目施工期为202231日至2022430日,于2022519日提请试生产,取得试生产方案回执批复:(干)危化项目备字【2022003号。2022520日开始试生产,试运行至今产出的产品质量合格,在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由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了调整优化,目前各项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且运行良好。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淹溺、坍塌及其他伤害等危险因素,另外还有噪声和振动、低温冻伤、高温及热辐射等有害因素。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评价结论: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一致;PLC系统与设计一致,且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20221022

报告编制人

贺飞虎、刘宇澄、邓志鹏

注册安全工程师:贺飞虎、刘宇澄、辜桂香

报告审核人

张巍

技术负责人

姚军

过控负责人

吕玉

安全评价人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贺飞虎

S011035000110202001246

二级

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刘宇澄

S011035000110201000587

一级

编制报告项目组成员

辜桂香

S011035000110191000629

一级

项目组成员

邓志鹏

S011035000110202001296

二级

编制报告现场勘察项目组成员

余凯

1700000000301476

三级

项目组成员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418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

图片1.png

                     左一评价人员邓志鹏,左二企业陪同人员彭明明,左三项目负责人贺飞虎,左四评价人员吕志林

图片2.png

                           左一企业陪同人员,左二评价人员邓志鹏,左三企业陪同人员彭明明,左四项目负责人贺飞虎

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氢气提纯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