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博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分装 500吨金属砷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江西博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02日,住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柳新工业园内一期保税厂房,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3MA7H7GBE1R,法人代表:付玉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由于国内外半导体行业、新兴电子行业对金属砷的需求不断加大,该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实施“年加工分装500吨金属砷项目”,主要租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柳新工业园内一期保税厂房(一栋4200㎡的单层厂房),建设年加工分装500吨金属砷项目生产线。 该项目外购大块金属砷(单质砷),经压碎筛分、真空烧结、真空分装等工序加工分装符合客户要求规格的金属砷(单质砷)外售,主要进行物理加工,不涉及化学反应,不涉及提纯过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 GB/T4754-2017/XG1-2019),该项目属于“G5942类 危险化学品仓储业”。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该项目建成后可以不用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但应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砷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根据分析评价得出,该项目生产过程主要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灼烫、噪声等,其中中毒窒息、机械伤害是该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 |
评价结论: 1)江西博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分装500吨金属砷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 2)工程选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柳新工业园,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3)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工程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综上所述:江西博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分装500吨金属砷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和设备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评价人员勘查现场日期 | 2023年8月3日 | 报告编制人 | 贺飞虎、邓志鹏 |
注册安全工程师:贺飞虎、邓志鹏、刘宇澄、辜桂香 |
报告审核人 | 张巍 | 技术负责人 | 姚军 | 过控负责人 | 吕玉 |
安全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贺飞虎 | S011035000110202001246 | 二级 | 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 |
刘宇澄 | S011035000110201000587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现场勘察 |
邓志鹏 | S01103500011020200129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编制报告 |
辜桂香 | S011035000110191000629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余凯 | 1700000000301476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内容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年9月13日 |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柳新工业园内 |
左边评价组成员邓志鹏,中间企业陪同人员游总,右边评价公司项目负责人贺飞虎
左边评价公司项目负责人贺飞虎,中间企业陪同人员游总,右边评价组成员邓志鹏
江西博诚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分装500吨金属砷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最终稿.pdf